奥运会|奥运经济学:东京不是输家( 三 )


尤伯罗斯还引入了一个叫做“独家昂贵赞助”的概念,也就是所谓的“top计划”,当然这法子不是他想出来的,向奥委会推销这个概念的是阿迪达斯的创始人达斯勒 。尤伯罗斯厉害的是,他限定了30个行业,每个行业最后只有一家能进入“top”计划 。
接下来就是拍卖 。想进入“top计划”?没问题,400万美元的底价,你们叫价吧,谁给的钱多名额归谁 。结果可口可乐为了争过百事交了1350万美元、日本富士为了打倒柯达交了1000万美元 。
这届奥运会让尤伯罗斯名声大振,还有了一个新的名字:奥运商业之父 。
之所以说这届奥运会是一道分水岭,是因为这撕开了奥运会商业化的口子,以往奥运会的收入结构也产生了明显变化 。
这之前奥组委赚钱的方式是纪念币、彩票这些,这些产生不了太多收入 。但在那之后,出钱的不再仅仅是普通百姓,而是为了抢占市场、打压对手的企业家们,毕竟他们有钱,也愿意花大钱 。
到今天,奥运会最赚钱的三个途径是出售电视转播权、赞助费、门票费用 。其中赞助相关自上而下也分好多等级,包括top计划、组委会合作伙伴、赞助商、供应商、特许经营企业 。
除此之外的一些财源还包括捐款、利息、仪器租金、会费、收费项目、政府补贴、测试赛收益、发行纪念币、纪念邮票、彩票等,不过从整体收益来看,仅仅是上面那三项,占比就已经超过了五成甚至更高 。
奥运会|奥运经济学:东京不是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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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最赚钱的不是奥组委 。
一方面是主办国奥组委跟主办城市很难分隔开,虽然大体上是主办城市负责会前场馆及基础建设,奥组委负责会间运营,但最后算盈亏的时候很难做到“亲兄弟明算帐”,最后的收入刨过开支能不赔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
正如84年洛杉矶奥运会,最后能盈利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这届奥运会政府没怎么参与,在交通设施和体育场馆建设方面几乎没有投资 。
另一方面是组委会还要分不少收入给国际奥委会 。以收入占比最高的电视转播权出售费用为例,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之后,国际奥委会抽成比例在40%左右,等到2004年之后,这个数字又涨到了51% 。
这么看下来,各国奥组委才像是真正的打工人,国际奥委会掌握着收入的分配大权——他们声称其自己是非营利性组织,但这么多年过去,手里的权利越来越大,钱包也越来越鼓 。
比如最开始出售转播权的权利在组委会手里,1968年以前奥委会只能分到1%-4%的收入,后来他们看电视转播权这块肉越来越肥,索性把权利攥到了自己手里 。从1998年长野冬奥会开始,国际奥委会宣布只有IOC才能出售电视转播权,并且组委会只能获得少于50%的收入 。
总而言之,国际奥委会会从电视转播权和赞助相关市场营销收入中拿走相当比例,门票收入稍低一些,在当届收入占比中不会超过10%,2008年北京奥运会时,国际奥委会收取了门票收入的7.5% 。
最神奇的操作是,如果当届奥运会有盈余,那奥委会还要抽取一部分作为收入 。2004年雅典与2008年北京,奥委会提前规定抽取比例为20% 。
并且从2004年以后,奥运会还规定候选城市必须在支出清单中,把投资(与“奥运会无关”的场馆和基础设施支出)与其余支出项目分开,明显是奥委会维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手段 。
不过人家拿了钱也不是只顾自己花,官方说法是,国际奥委会会将收入的90%分配给各国奥组委、国家奥委会和单项体育国际联盟组织,来支持全球和各国的奥林匹克运动,剩下的10%来维持组织的日常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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