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妻多夫制合法吗 中国一妻多夫

中国的一夫多妻制(一夫多妻制在中国合法吗)
西藏有句话:“一家独大,一个乞丐一堆 。”由于生活环境恶劣 , 生产力低下,为了保持家庭财产和劳动力不被分散,形成了历史上罕见的“一妻多夫”现象 。实行区域自治的西藏自治区对此有一个“变通规定”,规定变通规定实施前形成的一妻多夫、一夫多妻婚姻,准予维持,凡不主动解除婚姻关系的,准予维持 。一夫多妻制在西藏有几千年的历史,是保护家庭财产的一种方式 。
在一夫一妻制婚姻模式下,几个男性的分家会造成家庭财产的分割,削弱大家庭的力量 。而且还会让家里的劳动力稀缺,影响家庭财富的聚集 。西藏的一夫多妻制是在特定的生活环境中形成的,主要是在农村 。位于青藏高原,几乎没有可耕地 。再加上恶劣的生活环境,小家庭的实力很弱,而一夫多妻的家庭则可以加强家庭实力 。在生活环境和文化相似的喜马拉雅山北麓和南麓,一夫多妻制家庭在很多地方依然存在 。
如何举办婚礼?
一夫多妻制家庭的内部关系藏族传统的一夫多妻制家庭有几种形式:兄弟杂婚制、朋友杂婚制和罕见的父子杂婚制 。但在康区,最重要、最普遍、最铺天盖地的就是兄弟杂婚制 。解放前,谭先生调查了今天甘孜地区的一夫多妻制家庭45户,其中杂婚制兄弟44户,共101人,平均每户2.3人,非兄弟杂婚制家庭1户,丈夫2人 。一夫多妻制是最常见的家庭,杂婚制是兄弟,其次是杂婚制,第三兄弟 。在杂婚制中有四个以上的兄弟只是一种罕见的现象 。昌都丁青县丁青村一夫多妻制家庭120户,丈夫257人,平均2.29人 。昌都县拓跋乡有9个一夫多妻制家庭,7妻两夫占78%,一妻三夫和一妻四夫分别占11% 。
康区藏族的婚姻包括结婚和结婚 。但一夫多妻制家庭都是有夫之妇,没有发现几个兄弟能进女方家的 。其婚俗与一夫一妻制相同 。因为麦道夫,求婚的时候,有的要说清楚几个兄弟结婚,有的不结婚 。举行婚礼时,有三种不同的情况,其中一种是由一个人作为代表参加 。这种情况下,大哥以妻子为代表,后来弟弟们逐渐长大,与妻子发生性关系,从名誉丈夫变成事实丈夫,完成了共夫家庭 。当然也有少数例外,代表不一定是大哥 。比如鲁乌旗县有个家族兄弟杂婚制,哥哥是瘸子,结婚时弟弟代表婚礼 。第二种是所有兄弟都参加婚礼结婚 。
比如丁青县丁青村的布吉兄弟,参加婚礼,兄弟并肩而坐,妻子坐在旁边 。第三种是让一些兄弟参加婚礼 。比如丁青宗色扎部落的泽丁扎巴结婚的时候 , 他的父亲给他们三兄弟娶了一个老婆,但是他还年轻,只有两个兄弟参加了婚礼 。哪种结婚方式主要看其具体情况,比如兄弟的数量,兄弟之间的年龄差异程度,大哥和新娘的年龄差距等等,同一家庭不同代人之间也有差异 。Ruji是参加婚礼的两兄弟,但他们的儿子是代表 。
怎么称呼一夫多妻的孩子爸爸?
一夫多妻制家庭的孩子和他们父亲的关系可以从称谓上看出来 。一种是叫大哥爸爸,其余都是叔叔 。在芒康 , 大哥叫爹,其余叫叔、二叔、三叔 。如果大哥死了,可以叫二哥爸爸 。另一个不区分,几个老公都叫爸爸 。这两种不同的称呼方式有时会在同一个村子里并存 , 比如丁青县的丁青村 。
称呼方式不同只是一种习惯,并不代表真的是谁家的孩子 。在昌都接受调查的几个家庭的父亲从来没有想象过谁是自己的孩子,谁是别人的(哥哥的或弟弟的) 。反正这个家的孩子都是自己的孩子,一视同仁 。相反,孩子也一样,对父亲一视同仁,也不知道真正的亲生父亲是谁 。孩子的归属 , 是从家庭的角度出发 , 而不是强调个人 。这个习惯也有利于家庭和睦 。
丈夫必须被平等对待 。
在昌都,社会上对麦道夫家族的妻子有一个普遍的评价标准 。如果兄弟之间能够团结一致,孝顺父母,一家人能够和睦相处,就被认为是贤惠的,受到舆论的称赞 。另一方面,如果兄弟婚后要分居,会被舆论指责妻子偏心 。这种想法根深蒂固,大家都知道 。结婚后,女人会被长辈告诫要平等对待丈夫,不能偏袒一个人 。例如,贡觉县丁卡村的宋娜告诉她,她嫁给了四个兄弟 。婚后长辈告诉她,要平等相待,搞好团结 。因此,麦道夫的妻子也很重视这一点 。做好团结工作 。除了日常生活,一夫一妻制家庭和一夫一妻制家庭的区别在于处理和丈夫的性关系 。
阿坝,丁青县丁青村人,嫁给了卢赞两兄弟 。她说兄弟俩都不错 , 哥哥对人老实善良,弟弟年轻聪明 。相对而言,她更喜欢弟弟 , 但在日常生活中对两兄弟一视同仁,在性生活中也不偏心,尽量满足 。两个哥哥对她也很好 , 在她身体不适的时候很体贴,一家人很和睦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