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不了的“骗局”——天津平行进口车之乱

这个十一国庆,本来计划是一个开心的购车之旅,结果变成了一个心力憔悴的撕逼之灾。不但钱财被骗,旅行也被迫终止。
到底是怎么一步步被骗的,事情还有从买车计划说起。几个月前看中了一款“福特野马Mustang”,懂车的都知道,这个是平行进口车的明星车型。而天津港又是平行进口车的大港,所以价格优惠、车型颜色选择的范围多。于是就在网上开始搜索天津本地的平行进口车,发现有很多家贸易商,于是就用微信联系了其中的几家,但每当询问道有没有黄色的车时,答复都是没有现车,唯独有一家说有,并且更惊喜的是,他的报价还比其他地方的便宜!在微信上交涉和交流了一段时间后,刚好马上就要到十一长假,就决定直接奔赴天津提车,顺便还能当作一次旅游。
按照卖家的说法,车他们是有的,但是在外地展出,所以并没发当场看,需要从外地调运,并且明确表示调运只需要两天时间(其实从头到尾关于他们有车的说法都没法验证,至始至终他们都没有提供所要的黄色车型,甚至连车辆信息和照片都没有)。
于是乎在去之前就商定好,10月2号去签订车合同,然后他们开始调运,然后再于五号正式验车、交付尾款、提车。就在签定订车合同的并交付3万1千元定金的第二天(3号),突然被告知,需要再交付一个“随车的强制三包”他们才能开始托运。当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第一反应是一脸懵逼,强制三包是什么?!?更夸张的是,这个费用居然是车价的20%(当时的话就是6万2千元)!
于是当即就反问他们这是什么东西,怎么会有这种不合理的费用?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怎么不说?这时他们就会拿出那份之前签的定车合同,翻到第二页(注意这个细节)找到一条“乙方需在甲方购买三年强制三包,三包费用为车款的百分之二十,购车款不包含三包费用,需乙方提车后另行支付”。
当看完这条后,突然就如雷灌顶的惊醒了,被下套了!当时看合同的时候并没有这条,怎么会突然出现。于是乎仔细回忆当时签合同的细节,第一遍他们先拿来两页机打的合同让我看,因为就只有短短两页,于是就认认真真看完了,甚至找出了一些明显的漏洞,还让他们补充完整(可无奈对合同相关的法律并不熟悉,里面还是充斥的大量的陷阱),其中并没有这条三包条款。让后他们就拿着合同说要去加补充条款,进屋重新打印,当他们拿着重新打印的条款让我牵时,我看了一下,补充的备注协议加在了第一页中间,而不是合同的最后(当时只是觉得这种加法有点奇怪,并没有太在意)然后看了一下第一页除了这个备注之外并没有其他什么不同,于是就签了字。(没成想到居然是在第二页动手脚)。当然这个我并没有证据证明给我看的合同和给我签的合同被调整过内容(如果有证据的话也不会这么被动),所以合同有没有被调包我在这里并不能明说,只能大家发挥想象了。
在明确的知道自己被下套之后, 赶紧就想还有没有补救的方法。于是就找了律师帮我看这个合同,看完之后才知道,这个合同到处是“陷阱”,要是他们想的话,不再交个十万八万的,车都别想看到。这时候我就越发的想到他们是没有车的(当然没有证据的话我不能乱说,反正至始至终没有见到,大家自己想象),就是要通过这个合同,一步步的套钱进去。现在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认栽,3万定金不要了来止损。
这时候又去网上搜索相关的问题,发现,只要搜索“天津平行进口车骗局”会有大量的链接和案例跳出来,有大量的和我一样的受害者在网上控诉着相同的遭遇。并且最让人触目惊心和心寒的是,法律拿这些人完全没有办法!在消费者很难掌握证据的情况下,他们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并不能怎么样,只能让这样的悲剧在一批批慕名而来的消费者身上一次次重演。
最可笑的是,最后一天去派出所报案的时候,好多人排队在那里报案,全部都是和我一样的经历(只是细节不同)!一问才知道这样的事情在当地的派出所已经见怪不怪,一天发生好多起,问了一下排在我前面的哥们儿,他去提车交了96万,现在还没拿回来(和我一样也是很难全部拿回来)。然后派出所的民警说,他们也没办法,合同的事情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我就很好奇,天津政府真的对这种事情不知道呢,还是管不了?
【管不了的“骗局”——天津平行进口车之乱】本来一个原本快乐的假期,却变成了千里迢迢的来交学费,不只是经济上的损失,身心俱疲,还赔上了快整个假期!(请律师、交涉、撕逼、报警,折磨的人半死)。然后最终看透了一点,如果这种现象还继续存在的话,千万别来天津买平行进口车,水太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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