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减按1.5%是什么税 5月1日哪些税率调整,2019年4月1日增值税税率调整

一、5月1日起 , 增值税三大改革带来哪些变化
1.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由17%降至16% , 将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基础电信服务和农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1%降至10% 。改革后 , 现行17%、11%、6%的税率调整为16%、10%、6% 。2.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8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 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 让更多企业享受较低税率优惠 。3.退还部分企业留抵税额:对符合条件的装备制造、研发等先进制造业企业 , 一次性退还一定时期内未抵扣的进项税额 。d等现代服务业和电网企业 。扩展数据增值税的征收通常包括生产、流通或消费过程中的所有环节 。这是一种基于附加值或价格差异的中性税 。理论上包括所有农业工业领域(种植业、林业和畜牧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运输业和商业服务业等 。或者原材料采购、制造、批发、零售、消费的所有环节 。销售税的一种 , 属于累退税 , 是以商品或服务升值为基础的间接税 。它在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和新加坡被称为商品和服务税(GST),在日本被称为消费税 。增值税(VAT)是法国经济学家莫里斯劳雷(MauriceLaur)在1954年发明的 , 法国政府45%的收入来自增值税 。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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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 , 5月1日起 , 增值税三大改革带来哪些变化
降低增值税税率此次改革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由17%降至16% , 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基础电信服务和农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1%降至10% 。改革后 , 现行17%、11%、6%的税率调整为16%、10%、6% 。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公告》(2018年第17号) , 现有税控设备可继续用于开票;5月1日以后 , 开票软件的税率栏默认显示调整后的税率 , 可以手动选择原适用税率 。纳税义务发生在5月1日前 , 按照原税率开具发票;然后按新税率开发票 。5月1日前已按原税率开票 , 如发现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票 , 或发生销售折扣、暂停或退货 , 则按原税率开具红票 , 再重新开具蓝票 。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发票 , 需要补开的 , 按原税率补开 。对购进农产品进项税加工适用原11%的扣除率的 , 扣除率调整为10% 。为生产、销售或者委托加工货物而购进的农产品 , 税率为16% , 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纳税申报6月1日起 , 原增值税申报表适用于17%和11%增值税税率的应税项目 。根据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 , 分别填写申报表的相关栏目 。填写申报表 , 说明增加的内容 。计算结果与纳税人实际应计销项税额有差异的 , 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调整出口退税率对原税率为17%、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 , 出口退税率将调整为16% 。对原税率为11%、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和跨境应税行为 , 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0% 。外贸企业在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述货物及销售额的跨境应税行为 , 在购买时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 , 执行调整前出口退税率;购买时已按调整后的税率征收增值税的 , 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 。对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货物和销售额中第四条所述跨境应税行为 , 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 。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和出口货物的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 调整跨境应税行为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和销售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以开具出口发票的日期为准 。小规模纳税人统一标准改革 , 将工商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从50万元、8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 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 让更多企业享受较低税率的优惠 。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统一 , 使增值税制度更加简洁、公平 。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规定 , 可转让条件5月1日前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 且转让登记之日前连续12个月或连续4个季度累计应税销售额未达到500万元 。经营期不足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 , 按照月(季)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 。可转让期限为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 , 可以转让
已领取税控装置并核定票种的纳税人 , 登记后可继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册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 , 如需开具红字发票、换开发票或补开发票的 , 适用原适用税率 。
或者征收率开具 。纳税申报转登记后 , 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 , 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转登记日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下期、当期均指税款所属期 。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业务 , 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 , 转登记纳税人应按照一般计税方法 , 调整一般纳税人期间最后一期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调整后产生少缴或多缴税款 , 并入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当期的应纳税额中处理 , 在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中填列 。退还部分企业的留抵税额改革内容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政策依据落地具体办法正在制定中政策效应退还留抵税额 , 直接增加企业当期现金流 , 改善企业经营条件 , 助力行业可持续发展 。
三、5月1日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有更改吗2018年5月1日起1.增值税17%的税率降低为16%2.增值税11%的税率降低为10%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认定标准由原来的50万和80万调整为500万 。4.一定期限内一般纳税人可再次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税率不变 。
【5%减按1.5%是什么税 5月1日哪些税率调整,2019年4月1日增值税税率调整】
5%减按1.5%是什么税 5月1日哪些税率调整,2019年4月1日增值税税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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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务院宣布什么时间起制造业等增值税税率下调?从2018年5月1日起 , 国务院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 , 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 。根据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 , 原适用16%税率的 , 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 , 税率调整为9% 。2019年4月1日起 , 中国下调进口货物增值税率 , 这将使进口企业全年进口环节增值税税负减少约2250亿元人民币 , 消费者税负减少13.5亿元人民币 , 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扩展资料: 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一切单位、个人以及虽不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但有代扣增值税义务的扣缴义务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在1994年之前外资企业缴纳工商统一税 , 并不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 但1993年11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税发[1993]138号《关于涉外税收实施增值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后 , 从1994年1月1日起外资企业也成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由于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 , 因此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要求较高 , 要求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但实际情况是有众多的纳税人达不到这一要求 , 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具体划分标准为:生产型纳税人 , 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为50万元人民币;批发、零售等非生产型纳税人 , 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为80万元人民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税率
五、5月1日起成品油行业税率改为多少一、5月1日起成品油行业的增值税税率改为16% 。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2018-4-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 为完善增值税制度 , 现将调整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通知如下:1、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 , 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 , 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2、纳税人购进农产品 , 原适用11%扣除率的 , 扣除率调整为10% 。3、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 , 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4、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 , 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 。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 , 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 。扩展资料:一、分类(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 , 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 , 税率为13%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 , 税率为10%: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 , 税率为零;但是 , 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3%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一切单位、个人以及虽不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但有代扣增值税义务的扣缴义务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在1994年之前外资企业缴纳工商统一税 , 并不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 但1993年11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税发[1993]138号《关于涉外税收实施增值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后 , 从1994年1月1日起外资企业也成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由于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 , 因此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要求较高 , 要求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但实际情况是有众多的纳税人达不到这一要求 , 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税率
六、关于2018年5月1日增值税发票由17%调整为16%自2018年5月1日起 , 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 , 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 , 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令第691号 )的规定:“第十九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 , 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 , 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 , 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的规定:“第三十八条 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 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 , 具体为:(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 不论货物是否发出 , 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 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 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 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 , 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 , 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 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 , 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 , 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 。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 , 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六)销售应税劳务 , 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 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因此 , 应当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适用税率 。纳税义务发生在5月1日前的 , 适用17%、11%的税率;纳税义务发生在5月1日后的 , 适用16%、10%的税率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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