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在税前列支是什么意思 哪些可以税前列支,不可税前列支

一、什么是税前列支和税后列支,分别包括哪些费用?
1.税前费用和税后费用的区别 。税前费用是指可以在所得税前支付的费用,即从利润总额中扣除费用后计算缴纳所得税;税后费用是指所得税后的费用,即不得从利润总额中扣除该费用来计算应纳所得税 。后者计算的所得税比前者高 。2.税前扣除项目范围(1)贷款利息支出 。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额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准予扣除 。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贷款金额超过注册资本50%的,超出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2)工资薪金支出 。(3)职工工会经费的2%,职工福利经费的14%,职工教育经费的2.5% 。(四)公益救济捐赠 。纳税人用于公益和救济的捐赠,不足年度会计利润总额12%的,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业务招待费 。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扣除总额最高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 。(六)各类保险资金和统筹资金 。按照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包括基本或补充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等,可在规定的比例内据实扣除 。(7)固定资产租赁费 。以经营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固定资产的,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租金可以按照受益时间平均扣除;纳税人以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其租赁费用不得扣除,但可以按照规定提取折旧费用 。(8)坏账损失和坏账准备 。企业坏账计提比例为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千分之五 。(9)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费用 。(10)资产损失 。(11)汇兑损益 。(12)支付给总公司的管理费 。(十三)住房公积金 。(14)广告及业务推广费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允许扣除;超出部分允许结转,在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15)研究开发费用 。纳税人研究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不论无形资产能否形成,均可据实扣除,无需资本化 。如果R& amp盈利企业发生的费用比上年增长10%以上的,可扣除实际发生额的50% 。(十六)其他扣除项目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扣除 。3.不能税前扣除的项目(只允许税后费用)(1)资本性支出;纳税人购建固定资产支出和对外投资 。(2)无形资产转让和开发支出;(三)非法经营罚款和罚没财物损失;(4)各种税收的滞纳金、罚款和罚金;(五)因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造成损失的赔偿部分;(六)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额的公益性和救灾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性和救灾性捐赠;(7)各种赞助支出;(8)与收入无关的各种支出 。(九)向买方销售货物的回扣不得在税前扣除 。(十)纳税人的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风险准备基金,以及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可以计提的以外的任何其他准备,不得扣除 。(十一)上述情况,如纳税人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与其应纳税所得额无关的贷款担保,可以在会计核算时扣除
4.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补充(一)行贿等违法支出;(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缴纳的罚款、罚金和滞纳金;(3)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风险准备基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基金),以及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可以提取的以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4)税收法律法规有具体扣除范围和标准(比例或金额),实际支出超过或超过法定范围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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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哪些税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可直接抵扣的税金(1)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包含在本科目内 。此外,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防洪费、价格调节基金、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费用也通过该账户核算 。(二)列入“管理费”科目的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上述四税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企业所得税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企业(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和其他有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为征税对象,向其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他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除外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在世界范围内一直在下降,大多数是西方国家对其本土(即在中国注册成立)的跨国公司将产生大部分应税收入的业务转移到国外的回应 。一些国家或地区的公司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另一些国家或地区的公司要把三分之一的企业利润交给政府 。巴哈马:巴哈马没有企业所得税,跨国公司最终缴纳的实际税率从5%到15%不等 。百慕大:百慕大没有公司所得税 。然而,跨国公司的有效税率平均约为12% 。开曼群岛:跨国公司最终要为其在开曼群岛注册的业务单位产生的利润支付约13%的税率 。马来西亚:马来西亚本地公司平均税率19%,跨国公司平均税率17%左右 。印度:印度法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4%,跨国公司实际缴纳的税率中位数仅为17%;当地公司为22%参考 。
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
三、哪些支出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可以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有:一、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二、费用类的可税前扣除项目:1、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①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②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4、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5、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税金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1)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用中扣除的,不再作为税金单独扣除 。(2)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属于价外税,故不在扣除之列 。四、损失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1)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2)已作为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呆滞出版物,以后年度处置的,其处置收入应纳入处置当年的应税收入 。(3)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 。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 。五、其他(1)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2)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①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②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3)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4)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5)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 。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6)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7)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①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②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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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所得税汇缴时,哪些营业外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一、企业所得税汇缴时,营业外支出科目中可以在税前扣除的项目有:1、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所得款将捐给贫困人民 。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明确定义:《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2、经税务机关批准的计提不超过年末按《企业会计制度》计提基数0.5%的坏账准备可在税前扣除 。3、债权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符合坏账的条件下,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税前扣除 。二、企业应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营业外支出的发生及结转情况 。该科目可按营业外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确认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原材料”等科目 。确认盘亏、非常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库存现金”等科目 。期末,应将“营业外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营业外支出反映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盘亏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是企业财务中很重要的一个指标 。扩展资料: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三条 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以下简称实际资产损失),以及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但符合《通知》和本办法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以下简称法定资产损失) 。第四条 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第五条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 。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第六条 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 。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但因计划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遗留的资产损失、企业重组上市过程中因权属不清出现争议而未能及时扣除的资产损失 。因承担国家政策性任务而形成的资产损失以及政策定性不明确而形成资产损失等特殊原因形成的资产损失,其追补确认期限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属于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 。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 。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发生年度扣除追补确认的损失后出现亏损的,应先调整资产损失发生年度的亏损额,再按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并按前款办法进行税务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外支出
五、企业缴纳的各种税金中,按税法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有哪些?企业缴纳的各种税金中,按税法规定,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都可以在税前扣除 。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税金及附加:依据 财会[2016]22号文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 。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需要提醒的是,之前是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也同步调整到“税金及附加”科目 。
六、哪些税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一、可以直接扣除的税金(一)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计入本科目 。另外,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防洪费、价格调节基金、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规费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的上述四税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二、计入相关资产,间接扣除的税金(一)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计入“固定资产——车辆”成本,依法计提折旧 。(二)耕地占用税、契税耕地占用税计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契税计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或者“固定资产——房屋”,依法摊销或者计提折旧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土地使用权价值结转“开发商品”,销售时确认“主营业务成本” 。
【不得在税前列支是什么意思 哪些可以税前列支,不可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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