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报税证明单位自己怎么出 国税的抄报税证明哪里拉,已抄报税证明单怎么开

一、什么是抄报税证明,怎么出具?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遗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 。如果在丢失前被证明是一致的,买方可以凭卖方提供的相应的专用发票复印件和卖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与买方主管税务机关核对一致 。丢失前未认证的,买方凭卖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的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卖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凭证 。你开具纳税申报单复印件有两种情况:卖方:记账员要复印三份,注意密码区清晰,带上公章和原件到国税窗口办理纳税申报单复印件,工作人员会告诉你哪一份是给对方的,对方可以凭此证明抵扣 。买家:让卖家在他的地税局办理上述业务 。在税务证明复印后发给你,你可以从你当地的税务局扣除 。认证期超过90天,会发证书,但是不能扣 。资料扩展为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十八条一般纳税人遗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 。如证明丢失前一致,买方应出示卖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卖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 。如果挂失前未认证,买方应将卖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提交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本专用发票的认证复印件和卖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遗失专用发票抵扣联,经证明遗失前一致的,可留存一份专用发票联备查;遗失前未认证的,可以由使用专用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留存专用发票和发票复印件备查 。一般纳税人遗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并留存一份专用发票抵扣联备查 。参考: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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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税完税凭证在哪打印的呢
国税完税证明可以在国税官网打 。以浙江省为例,具体步骤如下:1 。首先搜索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的网站 。2.点击进入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 。3.单击登录 。4.输入帐户密码验证码,然后单击登录 。5.登录后,点击证书即可办理 。6.点击完税证明下的网上办理 。7.选择查询类型,是按年、年、月还是年、月、日、年查询 。如果按年份查询,请单击年份 。8.选择存放时间,18年后选择2018年 。9.只需点击打开打印 。完税凭证是指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时,向纳税人开具的证明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书面凭证 。完税凭证是全面反映税收征收和缴纳情况的书面凭证 。它不仅是纳税人和个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合法凭证,也是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核算、统计核算和监管的原始凭证 。如果不能在网上打完税证明,也可以拿着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去国税局打印 。
三、如何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
开具《增值税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需要的材料有:(1)对方遗失发票的书面说明,遗失发票的过程要写清楚;(2)遗失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3)到办税大厅领取空白表格《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填写并加盖公章;(4)当月纳税申报信息 。1.发票丢失的次月初,销售者可以在办理完纳税申报手续后,将上述资料一起提交到办税大厅的纳税申报窗口,请税务人员处理 。2.税务机关签字盖章后,你将凭证连同相关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一并交给买方,对方可以认证、抵扣、抵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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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已报税发票证明单在开票系统里怎么开具
完税发票凭证一般不在开票系统开具,一般在税务局办税大厅或网上办税大厅办理 。1.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号(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遗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 。如果在丢失前已被证明相符,买方将提交卖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卖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由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批 。丢失前未认证的,买方凭卖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的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卖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凭证 。二、根据《办理纳税人涉税事项操作指南》(国税函〔2007〕1077号附件)精神,遗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在申请开具复制纳税申报表凭证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遗失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抄报税证明单位自己怎么出 国税的抄报税证明哪里拉,已抄报税证明单怎么开】已报税证明单》(一式三份)(二)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纳税人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税务机关可当场办结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丢失发票属于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对丢失发票行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办理申请开具已抄报税证明单的纳税人,应先按《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处理完毕相关行政处罚责任后,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扩展资料:普通发票开具的管理 。发票的开具是实现其使用价值、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重要环节,发票开具是否真实、完整、正确,直接关系到能否达到发票管理的预期目的 。1、销货方按规定开具发票 。销售商、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款项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在发票开具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销货方在整本发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有无缺页、错号、发票联无发票监制章或印制不清楚等现象,如发现问题应报送税务机关处理 。(2)整本发票开始使用后,应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写,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 。填开的发票不得涂改、挖补、撕毁 。(3)开具发票要按照规定的时限、逐栏填写,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4)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5)销货方应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开具发票,不准买卖、转借、转让和代理开具 。(6)销货方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要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 。2、购买方按规定索取发票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在索取发票中,要注意以下几点:(1)购买方向对方索取发票时,不得要求对方变更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不得要求改变价税金额;(2)购买方只能从发生业务的销售方取得发票,不得虚开或代理开具发票;(3)购买方取得发票后,如发现不符合开具要求的,有权要求对方重新开具 。3、纳税人进行电子商务必须开具或取得发票 。4、发票要全联一次填写 。每份票无任有几联,都必须把全部联次放在一起,一次性复写或打印,以保证各联填开的内容、金额等都保持一致 。严禁开具“大头小尾”发票 。5、发票不得跨省、直辖市、自治区使用 。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发票领购单位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6、开具发票要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7、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凭证;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后,重新开具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票开具
五、如何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一、申请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流程:1、首先去税务服务厅申请 。纳税人携带上述资料到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申请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 。2、受理审核 。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受理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 。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办理 。纳税人提交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3、开具 。纳税人提供资料符合条件的,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即时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 。扩展资料: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填开但丢失的处理方法1、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已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可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2、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未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应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凭该发票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3、一般纳税人发生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必须及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对其报告的丢失发票是否已申报抵扣进行检查,对纳税人弄虚作假的行为,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央视网-一般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处理
六、申报增值税后在哪里打印完税凭证(1)纳税申报 。纳税人可通过财税库银电子缴税系统或银行卡(POS机)等方式缴纳税款,办税服务厅应按规定开具完税凭证 。(2)网上申报 。正式申报成功后,可以通过“申报查询”功能打印出申报表(纸张为A4纸) 。扣款成功后,可以到开户银行打印完税凭证 。网上申报是指每月初在网上申报上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营业税纳税申报、会计报表申报、个人所得税申报 。网上申报有专门的网上申报系统,而且有公司特定的U KEY 。抄税:每月1号开始抄税,在单位就可以,然后打印出销项发票汇总表等;报税:就是把你抄完税的IC卡和打出汇总表在国税局规定的日期内去国税局报税 。(报税和申报可以同时进行)纳税申报:就是把你的一般增值税申报的主表、附表、财务报表一同带到国税局、地税局去申报纳税 。电子申报是上自己先在单位上网申报,然后把IC卡、主表、附表、财务报表带到税务局再申报就可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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