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费怎么收取?


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费怎么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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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费怎么收取?
按照涉及金额的大小来收取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
二、诉讼费的收取标准是什么?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 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 , 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 , 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 , 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 , 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
(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 , 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七)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
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 , 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
5、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 , 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
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费的收取与涉及的金额是有着直接的关系的,一般来说产生纠纷的金额越高,需要缴纳的诉讼费用也就越高 。诉讼费一般是需要败诉方去承担的,或者双方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去决定双方承担诉讼费的比例也是合理的 。
【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费怎么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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