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人 2023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174人 2023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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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并报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 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74人(事业编制)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 。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0日至2005年3月22日期间出生) 。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
3.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 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其中 , 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 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 。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 , 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 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 ,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 , 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含取得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详见《岗位表》) 。除上述第三条中明确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可放宽情形外,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22日16: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人员可先报名 , 但须在公布面试成绩时面试成绩合格,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并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岗位表》中对资格条件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要求 。
5.报考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专业类别设置按《2023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详见附件2)执行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须经2023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
6.报考岗位对教师资格证有要求的,应聘人员的教师资格须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其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174人 2023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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