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服务指南


2023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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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服务指南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本着加强管理、严格审查、规范程序、服务学生的原则,制定2023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服务指南 。
一、报名对象
具有我市户籍或我市小学正式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含符合报名所在县(市、区)初中招生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等〕
二、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5日8:30至2023年5月28日18:00
三、招生范围和计划
《2023年泉州市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和范围表》 。
四、报名和录取办法
1.报名平台: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http://czxt.qzedu.cn) 。全市民办初中学校各批次招生都须在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实行统一网上报名 。任何学校不得自行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记、信息登记、网上预约等方式进行预报名 。
2.报名方式:学生和家长需带身份证及户口本到所在报名点填写《小学毕业生填报民办初中学校志愿承诺书》(见附件5)后再登录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自主报名 。
如果报名学生属于小学阶段未在户籍地就读、欲回户籍(居住证)所在地报名的 , 学生和家长需带户口本及《小学毕业生回泉州市户籍所在地升学联系函》(见附件6)事先前往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递交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报名 。
如果报名学生既有我市学籍又有我市户籍(居住证),可自主选择学籍所在地或户籍(居住证)所在地进行报名 , 但回户籍地(居住证)报名的须参照上述做法 , 具体报名条件须符合所在县(市、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 。
3.报名志愿批次设置(《2023年泉州市民办初中招生志愿表(样表)》见附件7)
(1)提前批: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面向其小学部招生 。
(2)第一批:民办初中学校面向所在县(市、区)范围内招生 。(设5个志愿)
(3)第二批:泉州市市级及以上审批的民办初中学校,若在第一批结束后仍无法完成招生计划,可在经批准的第二批招生范围内进行补招 。(设5个志愿)
4.招生派位实施主体:民办初中学校各批次的招生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统一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 。
5.录取方式顺序:按志愿填报顺序提前批志愿、第一批志愿、第二批志愿依次分批录取,被前一个批次录取的学生将不再参与下一个批次的录取 。派位时,每个填报该批次志愿的学生都会获得一个随机号,学生根据随机号递增顺序排列进行投档 。即对同一志愿填报同一所学校的学生是按随机号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投档的,学校只有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才进行第二志愿录取;第二志愿录取不满时,再进行其他志愿录取 , 以此类推,直到录满为止 。
6.报名资格审核:由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 登录平台审核报名学生信息 。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报名的,报名时应提供《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升学联系函》等材料,具体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政策并公布实施,经审核通过后学生及家长方可登录招生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报名 。双(多)胞胎子女申请以捆绑方式、用同一报名号参加电脑派位的,应填写《泉州市民办初中招生捆绑电脑派位申请表》(见附件8),具体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政策并公布实施,经审核通过后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登录招生信息管理平台对学生信息进行捆绑 。
民办初中学校照顾对象包括:①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对象;②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须提供户口本等有关证明材料);③经民办学校董事会研究确认的本校教职工子女(应提供与学校签订用人劳动合同并原则上在当地缴纳社保满一年及以上证明材料) 。
上述照顾对象第①类应于5月20日前,将填写的《2023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教育照顾对象登记表》(见附件9)及佐证材料报送相应身份认证部门汇总确认 。其中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报各县(市、区)人武部或泉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汇总确认后交由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泉州市公安局政治部汇总确认后交由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报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汇总确认后交由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高层次人才子女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网进行网上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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