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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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温州市东方职业教育人才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面向浙江省及部分省外地区招生,学校直属温州市人民政府 。温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院建设发展,成立温州市东方职业教育人才中心,该中心为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充实人才队伍,推进学校专业建设,根据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温州市东方职业教育人才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1) 。
2023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 。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 。招考专业由学校的二级学院和用人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9月更新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布各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设置情况》(2021年1月更新版) 。
(四)若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不一致的,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请报考人员自行发送研究生和本科阶段的课程成绩单 , 由学校参考高校学科、专业设置目录自主审定是否符合要求 。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择优引进的方式进行 。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报名日期以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系统中申请提交的时间为准,逾期未提交或逾期报名无效,不再另行通知或提醒 。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人员可登录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系统(zp.zjdfp.edu.cn)报名 。须先注册个人账号,再由“招聘职位”栏目选择公告岗位投递简历 。同时上传身份证、一寸免冠电子照片、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国内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荣誉证书等应聘岗位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提交报名 。其他补充材料在简历“其他附件”处上传 。
3.本次招聘,每人根据个人意愿仅可填报1个岗位 。
(二)资格初审及反馈
1.学校在报名开始至结束的一周内随时完成报名资格初审,反馈结果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直接回复至报考人员的邮箱内,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邮箱查看资格初审的反馈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
2.资格初审后,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需满足招聘计划数的3倍 , 达不到比例的商市人力社保局确定是否开考 。
(三)现场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另行通知 。
2.提供材料:所有与报名岗位要求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
3.报考人员在现场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的 , 视作自动放弃 。
(四)考核环节
1.考试内容为试讲和面试两部分 。
(1)试讲 。根据专任教师岗位进行相应专业课试讲 。主要考察报告人员的教学能力水平 。提前1小时现场备课,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 。评分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试讲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
(2)面试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程度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评分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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