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婚姻无效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我国对婚姻无效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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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规定第十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 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 。
【我国对婚姻无效的相关规定有哪些】第十二条 ,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 , 自始无效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 , 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 , 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 , 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 , 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 , 
第二条 ,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 , 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 , 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原告申请撤诉的 , 不予准许 。
第三条 ,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 , 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 , 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 , 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
第四条 , 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 , 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 , 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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