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1.

艺术重要,还是规则重要?看了山西卫视的节目《歌从黄河来》之后,我经常有这样的疑问。
【随笔1.】作为国内首档民歌比赛类节目,《歌从黄河来》从一开始就倍受广大民歌迷的关注。参加本节目的选手,笔者认为大致可分两种类型:模仿型歌手和原生型歌手。模仿型歌手,顾名思义,重在模仿,表演;原生型歌手,重在原始,求新。在这个舞台上,有很多难得一见的原生型歌手,声音不沾染模仿和学院派的痕迹,从他们纯粹的歌声中能够感受到浓厚的民族风情和历史积淀。我曾认为原生型歌手的得票率,通过率,应该相对较高,但事实却并未如此。在决定胜负的大众评审环节,模仿型歌手的得票率总是比原生型歌手的得票率要高很多,主持人曾经随机采访了一位身边观众,问她为什么不投给那位唱少数民族原生态歌曲的歌手,这位女观众坦言:“好听是好听,就是听不懂。”不禁莞尔,的确,曲高和寡,不仅是大众音乐审美尴尬的说辞,放大来看,更是当下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准确诊断。面对这样的投票情况,著名的音乐学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田青表示,歌手注重学习和模仿,这样的演唱没毛病,但艺术不仅需要“没毛病”,更需要传承。他盛赞了一位叫黄雨琛的云南歌手,认为黄雨琛演唱的两首歌,是在继承老祖宗流传下来的文化基础上的创新,展现的是一种传承,一种担当。这样一位评委老师盛赞的选手,得到的票数却是最低的,面临淘汰。但其他两位选手听完评委老师的讲评后都选择了弃权,最终使黄雨琛顺利晋级。这个电影里才有的大逆转,反映的问题令人深思。首先,比赛规则被打破了,但留下的却是最有利于传承的歌手,那么比赛的意义在哪?其次,不是每个原生型歌手都像黄雨琛那般幸运,有很多的李雨琛,赵雨琛,王雨琛,她们的声音和才华,都被大众评审环节卡掉了。歌手走了,我们该怎样保护传承好这些优秀却不为人知的民歌?
艺术需要传承,而民歌的传承,需要优秀的民歌手作为媒介。《歌从黄河来》说到底,是一个专业民歌类比赛,应该以艺术标准为主导,而大众的音乐审美参差不齐,节目组本就不应该设置这样不专业的规则。央视的青歌赛在这一点上做的就比较好。专业民歌比赛,掌握主权的应该是评委,就好像大衣哥能够上春晚,掌握主权的是大众,这是节目定位的不同。总而言之,艺术比赛,最基本的规则就是比艺术。为了规则,放弃了艺术,我认为这不是主办者的初衷,更不是所有音乐学者的初衷。如果仅仅为了“公正客观”,那么艺术就不能称之为艺术。艺术本就不是客观的,它没有范例,更强调独一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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