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部|辽宁省总指挥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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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辽宁省
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
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疫防经发总指办〔2021〕5号
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沈抚示范区管委会,省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辽宁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方案》已经省总指挥部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5日
辽宁省
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
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77号)精神,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含集装器)及其装载货物(含跨境电商货物和边民互市贸易商品)外包装(以下简称集装箱货物)输入风险,加强进口集装箱货物的新冠病毒检测工作,充分发挥消毒对新冠病毒的杀灭作用,确保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安全,制定本工作方案 。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来自高风险国家和地区的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内的货物外包装、集装箱内壁及门把手等高频接触部位的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 。危险化学品、粮食、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不适宜实施消毒的商品以及无外包装或外包装易造成消毒液体渗透污染的商品(以下简称不适宜消毒商品),不实施集装箱货物预防性消毒 。水路运输仅适用于来自寒冷国家或地区且全程运输温度低的航线进口集装箱货物 。
二、工作措施
(一)严把入口关,科学确定检测消毒范围 。各口岸城市要会同当地海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全面精准开展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95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等有关规定及技术规范,依据集装箱货物的风险情况,科学确定口岸和后续环节开展检测和消毒的范围,要保证一定的口岸检测和消毒比例,优化检测和消毒流程,对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进行预防性消毒,避免重复消毒和专为消毒作业实施掏箱、装箱,杜绝非必要的作业环节 。
(二)加强口岸检测消毒,筑牢输入防火墙 。进口企业要如实申报进口集装箱货物相关信息 。海关部门要做好口岸环节进口集装箱货物的抽样检测工作 。检测结果为阳性的,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作退货(退回)或销毁处理;其他货物,经消毒处理后放行,无法实施消毒处理的,作退货(退回)或销毁处理 。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在口岸环节被抽中的进口集装箱货物,由海关部门指导查验场地经营者或进口企业实施预防性消毒 。企业申请在口岸区域开展进口集装箱拆箱入库或提离货物手续的,货主或委托卸货作业单位组织对集装箱货物实施预防性消毒 。航空高风险非冷链集装器由货主或委托集装器装卸货作业单位实施预防性消毒 。
(三)规范流转环节,加强储运管理 。口岸外设置独立或相对独立的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贮存区域,对进入我省的进口集装箱货物实施集中消毒、建立工作台账,指定专人进行统一登记管理 。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物在从集装箱卸货换装至国内运输工具时,货主或委托卸货作业单位组织对进口集装箱货物实施预防性消毒 。进口集装箱货物运输过程中,承运企业不开箱,在国内运输段,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指导物流企业落实运输车辆船舶等装载运输装备消毒、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措施和定期核酸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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