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球菌|中国接种13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和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建议一览!

肺炎球菌性疾病是全球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也是导致中国儿童及成年人发病和死亡的重要原因 。《肺炎球菌性疾病免疫预防专家共识(2020 版)》对肺炎球菌性疾病的病原学、临床学、流行病学、疾病负担、疫苗学等方面进行系统综述,目的是为公共卫生和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在科学使用疫苗与发挥疫苗最佳预防作用方面提供证据,提高肺炎球菌性疾病防控水平 。关于中国接种13 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PCV13)和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PPV23)的建议 。共识主要提出以下内容 。
目前,肺炎球菌疫苗在中国绝大多数地区属于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单位应遵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或说明书规定,按照“知情、自愿”的原则,科学告知儿童家长或受种者后,为受种者及时提供疫苗接种服务 。
1.接种对象
PCV13 中国目前有两种上市PCV13 可用,其中进口PCV13 适用于6 周龄-15 月龄婴幼儿,国产PCV13 适用于6 周龄-5 周岁(6 周岁生日前)婴幼儿和儿童 。
PPV23 用于2 岁以上感染肺炎球菌(Spn)、患肺炎球菌性疾病(PD) 风险增加的人群,尤其是以下重点人群但不局限于以下人群:老年人群;患有慢性心血管疾病(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和心肌病)、慢性肺疾病(包括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和肺气肿)或糖尿病的个体;患酒精中毒、慢性肝脏疾病(包括肝硬化)和脑脊液漏的个体;功能性或解剖性无脾个体(包括镰状细胞病[SCD] 和脾切除);免疫功能受损人群(包括HIV 感染者、白血病、淋巴瘤、何杰金病、多发性骨髓瘤、一般恶性肿瘤、慢性肾衰或肾病综合征患者)、进行免疫抑制治疗(包括皮质激素类)的患者以及器官或骨髓移植患者 。
2.接种程序
PCV13
(1)进口PCV13:推荐常规免疫接种程序为2、4、6 月龄进行基础免疫,12-15 月龄加强免疫 。基础免疫首剂最早可以在6 周龄接种,之后各剂间隔4-8 周 。
(2)国产PCV13:
2-6 月龄(最小满6 周龄)婴儿共接种4 剂 。推荐首剂在2 月龄(最小满6 周龄)接种,基础免疫接种3 剂,每剂接种间隔2 个月;于12-15 月龄时加强接种第4 剂 。或推荐首剂在3 月龄接种,基础免疫接种3 剂,每剂接种间隔1 个月;于12-15 月龄时加强接种第4 剂 。
7-11 月龄婴儿基础免疫接种2 剂,接种间隔至少2 个月;于12 月龄以后加强接种1 剂(第3 剂),与第2 剂接种至少间隔2 个月 。
12-23 月龄幼儿接种2 剂,接种间隔至少2 个月 。
2-5 周岁儿童接种1 剂 。
PPV23
通常应种对象只接种1 剂 。对需要复种的,按照说明书要求进行接种,复种间隔至少为5 年 。
3.接种途径和剂量
PCV13使用前充分摇匀,肌内注射 。婴儿首选部位为大腿前外侧(股外侧肌),幼儿和儿童为上臂三角肌 。每剂接种剂量为0.5mL,注意避免在神经和血管集中或其附近部位注射疫苗 。
PPV23上臂外侧三角肌皮下或肌内注射,请按照说明要求 。每次注射0.5mL 。
4.接种禁忌和注意事项
禁忌证意味着不应该接种疫苗 。注意事项意味着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疫苗接种的获益超过风险,则可以接种疫苗 。
以下情形适用于所有疫苗:对疫苗中任何成分过敏是接种该疫苗的禁忌证;中度或重症的急性疾病,无论是否发热,接种疫苗应谨慎,即各方权衡疫苗接种利弊后可接种,但如非必须,可推迟到康复后再接种疫苗 。
需说明的注意事项:
严禁静脉注射;
血小板减少症、任何凝血障碍或接受抗凝血剂治疗者,接种途径为肌内注射时应非常谨慎(应在凝血因子替代或类似治疗后尽早接种,接种时应用更小的针头,接种后按压注射部位≥2 分钟,不得揉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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