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代|7类行为遭禁,不再背销售任务,药代备案制12月1日正式落地

药代|7类行为遭禁,不再背销售任务,药代备案制12月1日正式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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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药代的假期可能并不愉快 。
作者:Chriss
来源:健识局
全文2352字,阅读需7分钟
百万药代的假期可能并不愉快 。
国庆假期前夕(9月30日),国家药监局官网正式公布《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简称“管理办法”)并明确将于12月1日起执行 。这也意味着,业界关注已久的药代备案制真正进入落地阶段了 。
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作为责任主体,在与医药代表签订劳动合同或授权书的同时,就要在国家药监局指定的平台及时做好药代备案工作,并且要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
备案信息包括了医药代表的姓名、性别、照片等个人信息,以及推广药品类别和治疗领域,劳动合同或授权书起止日期等,还包括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名称,统一社会信息代码等 。
也就是说,医药代表和企业密切相关,且完全处于医院、医生、卫健委等相关机构的监控之下 。后续还会与信用评价、联合惩罚等措施挂钩 。
在反腐升级之下,有业内人士担心,这种严格备案、“持证上岗”,也将增加药代被抓捕、约谈的风险 。
尽管无法判断这种担忧是否会实现,但是可以预见的是,在药代备案制明令禁止药代承担销售任务、统方、对医疗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提供捐助、资助、赞助等行为之下,结合市场规则的变化和反腐升级之下,不仅药代将回归学术推广本质,医药行业饱受诟病多年的带金销售营销模式,也将彻底土崩瓦解 。
近年来医改解决“看病难、看病贵”核心问题的过程中,矛头越来越清晰地指向了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带金销售等问题 。医药代表作为与带金销售接触最密切的群体,早已被卷上了风口浪尖 。而在备案制落地之后,药代工作内容、考核方式都将发生巨大的变化 。
从近期业界流传的文件看,中国药学会已发布试用通知,以及操作指南,河北等省份相关协会已转发上述通知,药代信息录入或已开始 。
毫无疑问,中国医药行业的彻底颠覆和企业、百万药代的大浪淘沙都在加快 。而在此之前,在市场规则改变,反腐压力不断升级之下,药代的苦日子早就来了 。
回归学术本质
超过百万药代将加速淘汰
医药代表岗位已被重新定义 。
其中,医药代表的主要工作任务被严格限定为拟定产品推广计划和方案;向医务人员传递医药产品相关信息;协助医务人员合理使用本企业医药产品;收集、反馈药品临床使用情况及医药需求信息 。学术推广的方式也严格限定在医疗机构当面与医务人员和药事人员沟通等医疗机构同意范围内 。
同时,药代七类行为被明令禁止 。包括
未经备案开展学术推广等活动;
未经医疗机构同意开展学术推广等活动;
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实施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等销售行为;
参与统计医生个人开具的药品处方数量;
对医疗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提供捐赠、资助、赞助;
误导医生使用药品,夸大或者误导疗效,隐匿药品已知的不良反应信息或者隐瞒医生反馈的不良反应信息;
其他干预或者影响临床合理用药的行为 。
在此基础上,医药代表岗位也就彻底脱离原有的一线销售人员的角色 。
有业内人士指出,这将使药代的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遏制行业恶性竞争,也降低了药企在销售环节的成本,竞争也回归到对药品临床价值、安全有效性、经济性等方面硬碰硬的比拼 。
对于药代而言,如果不能适应新的硬核学术推广需求,就只能被淘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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