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大师(黄马可短篇小说精选|推广大师(黄马可短篇小说精选 x5)

1
关于蚊子的故事


夜,默默下起了小雨。
杰姆斯还记得小学课文里的那句话:“入秋之后,可是一层秋雨一层凉了啊。”
它是一只生逢晚秋的蚊子,独自活到了十月份。都说“朝菌不知晦朔”,蚊子们大多数都不明白秋天之美,他们在夏天大口喝血、大碗喝酒,活得像一朵夏天的罂粟花。
当全世界下雨的时候,杰姆斯的心里也开始下雨,连带房间里也变得潮湿,蚊子的心就是如此纤弱,就像他们的奇特的身形,带着空气动力学的机械之美。
他们一直认为自己是昆虫界的贵族,生于水中,听古典音乐,梦想成为天堂里的小提琴手。而从音乐学院淘汰落选的蚊子们,则落草为寇,干那些吞噬人血的买卖。
上一波秋天的寒流已经冻死了无数的同伴,杰姆斯残存着羸弱的躯体,壮志未酬,听完这一曲马斯奈的《沉思曲》,来生还想做一个蚊子中的战斗机。
今天下午,他在荆棘丛中遇到了两位同伴,大D和吉米。在魔都的深秋,他们决定抱团取暖,一起度过这个白色恐怖的季节。大D作为最早来到荆棘地的元老,对杰姆斯发话了。
大D:“杰姆斯,你想入伙的话可以,但你必须出去做一桩买卖。”
杰姆斯好奇地说:“买卖?”
大D不无傲慢地说:“对!这叫投名状,懂吗?看过水浒传么…”
杰姆斯的小学语文学得不错,当即明白,说道:“懂了,那么大D哥有何吩咐呢?”
大D:“去黄马可的房间,吸一点他的血,装在这个药瓶里带回来吧。”
吉米在一旁补充道:“黄马可是个恶魔,但他一般睡得很死,所以你的成功机会还是很大的。如果你完成任务,我们会跟你共享咖啡和蜂蜜,还跟你共享我们的古典音乐CD,我们带你装逼带你飞,欢度余生!”
杰姆斯听了频频点头,这就是他要的养老生活,为了入伙,他决定拼一次。
作为一只高贵的蚊子,杰姆斯决定他必须拼一次。音乐、咖啡,多好的生活啊,当梦想的机会出现之时,你必须把握它!
于是,老迈的杰姆斯毅然地飞向了黄马可的房间。
在杰姆斯的背后,两只蚊子看着他远去的背影,窃窃私语。
吉米:“这傻子居然相信了,哈哈哈,我们哪有什么咖啡和CD,哈哈哈。”
大D:“刚才我演得不错吧,咳咳咳!我靠,肺病又加重了,咳咳咳咳!就看杰姆斯能不能带点血回来给我们喝了。”
吉米:“大D哥,活一天算一天,说不定这傻小子能成功回来。”
大D:“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
杰姆斯在凌晨两点的时候,飞入了黄马可房间。绕着床沿,飞得累了,有点发颤,为了给自己打气,他拉起了小提琴,还是熟悉的曲调,尽管很多人诟病他的音乐能力,但他自己喜欢。
每一个蚊子都有音乐的梦想,死后都想加入天堂的交响乐团。
杰姆斯一边拉着小提琴,一边靠近黄马可,这人睡得像死猪一样,还在打鼾,他飞近脖子下方,这里的血一般味道最好,他想来一单完美的买卖,一定要干得漂亮。
“啪!”
黄马可从睡梦中被惊醒,一把拍死了蚊子,皱眉道:“妈的,秋天还有死蚊子!”
他起身,顺手打开了灭蚊灯。幽幽蓝光与音箱的红光组成了夜总会的感觉。
其实黄马可一直都害怕蚊子,但自从莫妮卡跟他说:“你看,蚊子长得多么有精气神,蚊子的形状很有……很有美感!”
他好像从来没有从这个角度思考过蚊子。莫妮卡的思维总是很有灵性,很奇葩。
黄马可脑中闪过滑翔机的形象,脱口而出:“蚊子很有空气动力学的机械美!”
莫妮卡笑着说:“对,对,我就想说这个!”
从此之后,他对蚊子的恐惧好多了,以前他总觉得蚊子长得既丑陋又可怕。
黄马可害怕的昆虫很多,蝗虫,蟑螂,苍蝇,飞蛾,基本上那些细长腿、六只脚、硬壳的昆虫,他都害怕。
记得他在浦东老家的房间里,被一只大飞蛾吓得上蹿下跳。
在武康路的时候,黄马可用了点蟑螂药,毒死了好多小强的那一次。他闭上眼,眼前出现了残阳如血,战场上无数尸体的情景。
可是,过了40岁,他发现自己开始不再畏惧。
“我们为什么要害怕虫子?当它和你四目相对的时候,恐惧的应该是它吧。”
他开始觉得,一个体积如此巨大的人,害怕体积这么渺小的虫子,是一件荒唐透顶的事情。
后来,黄马可看见死蟑螂的时候,心里不再有波澜,他只是拿起餐巾纸把它包裹一下,就扔在垃圾桶里。
他还特意看了蟑螂的形状,它的甲壳有点像武士的盔甲,莫非它是一名受训的武者?
四十不惑的年纪,黄马可终于不再害怕昆虫,他知道那个原因,不愿意去面对的事实。
童年的时候,有几个小伙伴叫嚣着:“上刑罚,上刑罚!”
黄马可的小伙伴们用火焚烧一只蝗虫,那只虫子在颤抖中,焦灼着,痛苦地蜷缩着。
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这是为什么??
在那一刻,黄马可心里某一块温柔的地方永远的死亡了。
他忘了那段记忆,却大半生害怕起了昆虫,各种奇奇怪怪的节肢动物。
直到如今,黄马可想起了这段记忆,那只幼年被焚烧的虫子让他至今无法磨灭。
40岁之后,黄马可不再害怕虫子。
因为他有幻想的能力,开始编造起故事,甚至是一只刚刚经过、被他拍死的蚊子,他为了这些昆虫难过,为了它们哭泣,所以他编造了一个故事。
关于蚊子的故事。


2
黄马可与拉黑共和国


天边的云彩披了一层金色的镶边,从浅金色幻化成褐金色,在海面上波光的呼应下,多了水彩的晕染,海水温柔地此起彼伏,有时来一些更高的潮水,撞击在扇子一样的礁石上,起了烟雾,野马兮,尘埃兮,赤裸身体的孩子在海浪里追逐,回荡在空中的欢笑声。
巴洛克象牙白廊柱的露台上,女子提着花伞看斜阳,一抹心碎的红,丝丝点点,无可奈何地在天际飘拂,女子三十多岁,却依旧娃娃脸,脸庞带着点男孩的英气,一袭黑衣在傍晚的风中。
倏忽之间,在她身边多出了一个短发女子,脸颊柔嫩,媚光照人,眼神若此刻海上出现的星辰,神采奕奕,她穿着蓝色丝绒连衣裙。
花伞女子转脸对蓝衣女子浅笑,说:“你也认识黄马可这个傻逼?”
蓝衣女子点点头,说:“认识。我叫Lisa.”
花伞女子说:“我是康妮,我就住在天涯路转角,汽车修理店对面的百万美元大酒店,你晚上有空可以来找我,我们可以喝点红酒或红茶,聊聊天,都可以。”
Lisa:“康妮姐,你是黄马可的妻子吗?”
康妮摇摇头:“我是黄马可的第三任女友,这混蛋跟我说的。”
“黄马可不就是喜欢到处搭讪,沾花惹草嘛。”
“嗯……在10年前,我们是在兴国路的一家水果店认识的,当时我刚好在买西瓜,黄马可这混蛋就进来了,好色的他竟然直勾勾地看着我,我也不由自主地回望他,于是他问我,你也住在附近吗,不知怎么地,我们相谈甚欢,后来就彼此留了手机。”
“买个水果都能泡妞,这混蛋也是够够的了。”
“后来我们就同居了,一起生活了几年。最初的日子是甜蜜的,但后来变得有点一地鸡毛,有时还经常吵架,像很多恋人都会发生的一样。你知道黄马可是做广告创意的,可是他的能力又不适合做创意,星期天还在家里加班想点子,想不出来的时候脾气差的要死,他没空和我逛街,也忘了我的生日礼物,我气的全身发抖,每当吵架的时候,他就扔遥控器。”
“哈哈哈,为什么是遥控器。”
“大概是遥控器摔起来的效果比较华丽,且成本不高,当遥控器摔碎的时候,总是电池飞出来,弹簧四溅,然后不明电子元件到处都是。摔碎后,他又去网上重新买一个,后来又摔碎,总是要换个七八个,诸如此类,十分可笑,这家伙活脱脱是个蠢猪。”
“我能想到这笨蛋瞪着眼睛的样子,有点金鱼眼,哈哈哈哈。”
“你是怎么认识黄马可的呢,Lisa,又怎么来到此地?”
Lisa捋了一下在风中有点吹乱的秀发,说道:“我是他茶室的会员。说起来有点气人,你知道,我是会办些电影活动的,有一次有特价票,送了黄马可一打,他找了些朋友来看。我呢,有事早点走了,后来同事跟我说,黄马可在现场大闹。”
“哦?”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我们找了几个民间的影评人在观影后点评,让这些观众留下来互动一下。”
“这也很正常啊。”
“对啊,可是不知怎么,大概是不让他们走吧,结果黄马可就发疯了,乱骂乱叫,真他妈的可恨,真是个大傻逼。”
“就算留一会儿,也没必要这样吧…”
“就是啊,所以我就把他拉黑了。康妮姐,你是怎么把他拉黑的?”
“其实是这样的,他一直拖着不肯去办签证,我本来得到了一个日本酒店的免费住宿,两个人可以住五天的,让他去办签证,结果他一直拖,一直拖,老是找借口说加班什么,我也搞不懂他为什么办个签证都能那么久,我发现他智商堪忧。”
“就是啊,这人是不是有点傻,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嗯?”
“最后一次吵架的时候,记得我就说了这句话,你这人是不是有点傻,结果他瞬间就炸了。也许傻人就最受不了别人说他傻,被戳到重点了啊,哈哈哈…”
“哈哈哈哈,是哦。”
“后来我搬离了和他同居的公寓,并且把他拉黑了。”
此刻,夕阳西下,露台上悄无声息地出现了第三个人。
男子转过脸,对康妮和Lisa说:“需要网络推广吗?200元加一万粉丝哦,保证是真粉丝。”
康妮脸一沉,不怒自威,呵斥道:“哪里来的水军,快滚,从哪里来的回哪里去吧!”
青年男子黯然,悻悻离开。
在遥远的魔都,黄马可在清早起床,开始对院子里的花朵浇水,刚过了中秋,秋天的意思越来越浓。他不知怎么,在脑中浮现了一句话,不明其意。
“中秋之后,皆是晚秋。思南以南,皆是南方。”
他连打了几个喷嚏,回想起自己人生中的所作所为,爱过的人,失去的人。
他最爱的女人毫无疑问是康妮,在一次吵架中,他没能找到遥控器,而康妮说他傻,伤了他自尊,黄马可总是自诩为广告天才,最受不了别人说他智商不行,后来康妮拉黑了他。
黄马可也深深爱着Lisa,茶室的会员,在一个优美的午后,Lisa梨涡带俏,和他闲聊,说生平就爱一切文艺的事物,他看着Lisa美丽的脸庞,未免意乱神迷。在一次电影活动之后,Lisa拉黑了他。
最近他在做公众号,在网络上找了个水军公司花了几百元做推广软文,没想到这个美女头像的水军消失了,当黄马可再找他聊天的时候,发现大概是被拉黑了。
黄马可想象着,在中部欧洲波黑的旁边有一个小国家风景优美,叫拉黑共和国。
所有他爱的人,他恨的人,把他拉黑的人,都去到了那个地方。
那里承载着他所思所往,生日蛋糕许下的愿望,午夜里晶莹飘渺的肥皂泡,阳光下闪闪发光的白色花朵。
凡看不到的地方,见不到的黑,日夜消愁,步履不停,天涯过往,皆是故乡。




3
推广大师


魔都今晚的月亮又大又圆。
在静安寺嘉里顿大厦36楼上班的徐智超无暇看天空,他今天晚上沉浸于一堆Excel报表中,集团麾下的披萨连锁店开张在即,这是亚洲最大的旗舰店,代表着集团的全新品牌形象,全球总裁Christopher E. Clinton Jr.也将在明天早上赶来剪彩,这个项目如果一炮而红的话,徐智超很可能接替David成为新一任总经理,因为内部消息说,David即将调任新加坡。
徐智超喝完最后一口冷咖啡,不经意地瞥见自己的腕上的百达翡丽手表,已经显示十点半了,办公室外也已经寂静无人,他想:“过了这几晚,我就是这里的老大了,哈哈哈哈,想不到昨天我还是小徐,明天我就要变成徐总了,这公司的几百号人都要看我的脸色。还有Cathy,Leo,还有老马,这些人跟我斗三年了,等着让我一个一个开走吧,哈哈哈哈。”
他志得意满,走出办公室,瞥见他的女秘书Amanda还没走,这小妮子今天第一天上班,可能不知道规矩。
徐智超柔声说道:“Amanda,你可以早点走的,不用等我~”
Amanda弱弱地说:“哦…”
这个Amanda是人事部新招募进来的,徐智超最近忙疯了,所以都没有仔细打量过她,于是他不经意地瞥了Amanda一眼。
这个新来的女秘书,双眸水润晶莹,双颊泛红,浑身散发着美艳,一股幽幽的紫茉莉香味,让徐智超顿时心神摇曳。
他真切地看着Amanda,她的秀发微微起伏,光泽动人,脸上带着若隐若现的不羁,又有如小兽般的可爱。
Amanda目不转睛地看着徐智超,她觉得面前这个男人仿佛在哪里见过,如此亲切,又遥不可及,于是她也羞赧地回以一笑。
徐智超沉浸在她的眼神和动人幽香之中,这一刻他忘却了所有的凡俗,浑身激荡着陌生的情感,他靠近Amanda,猜测她的白色连衣裙下,定然有一副美好的躯体。
突然其来的激情,让徐智超拥住Amanda,对着她两片甜蜜的唇亲吻了下去,对方起初不知所措,随即陷入了他狂野悸动的攻势之中。
他紧紧抱住这柔滑的躯体,吮吸着她的乳房,将她推倒在旁边的办公桌上,他们翻滚着,彼此索求着,在电脑和文件夹旁边,在传真机和复印机之间。
在他们疯狂交媾之时,复印机已不知不觉地将他们的下体默默复制,一张又一张,一张又一张……
第二天早上,阿姨收拾桌子,皱了皱眉,心想,这么脏,搞什么鬼。她一边清理着桌子,一边抱怨着心想:“每天活那么多,都来不及做,还要把办公桌搞得这么乱,回家做不好么?”
阿姨迅速的收拾着桌子,顺手把复印机上复印出来的A4纸放在品牌部门老孙的桌上,她没有注意A4纸的背面复印了徐智超巨大的阴茎还有Amanda的下体。
半小时后,老孙打着呵欠来到公司,办公室门口的快递已经等得像热锅上的跳蚤了,抱怨说:“我还有一堆事儿,快点,快点把东西给我!”
老孙把桌上的宣传文件装在一个纸袋上,一边打着呵欠说:“拿去!催,催,催,催你老母啊,一天到晚就知道催!”
快递在一小时后,把这个纸袋送到发传单的水军公司,水军公司的大刘,将纸袋交给派发员小黄,按规定,小黄需要在马路边发掉这些传单,目标是附近白领。
小黄走到静安寺地铁口,遁入地铁二号线,他想:“反正也没人知道我派给谁,不如在地铁里发掉算了,只要三分钟搞定,搞定后我刚好二号线回家睡觉。”
小黄走进地铁车厢,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啪”“啪”“啪”将100张传单全部发掉。
乘客米妮一边抱怨着这些杀马特青年又在乱发传单,一边拿起来随便看看,正面是一个新开的披萨店,看上去很好吃的样子。她又把A4传单翻过来。
天呐!辣眼睛!!!米妮差点没晕过去,这时候她注意到周围的乘客都疯了一样开始议论纷纷。
当天的微博微信也炸了,这个艳照门在网路上传开,这家餐厅成了当日全城的焦点话题,人们甚至津津乐道起照片上有几颗痣,门口排起了长龙,从静安寺一直排到外滩。
与此同时,在嘉里顿大厦36楼的会议室里,召开着紧急会议。
全球总裁Christopher吐出雪茄烟圈,说:“Well, I think this is very good advertising compaign,and you guys use really low budget, our restaurant is very famous now!good!good! Very good!!!”
市场总监Cathy说:“But I think this is really bad, it hurts our brand image!”
全球总裁Christopher摇摇头,说:“nonono , it is good. we can go black and famous, than we go white! Good job, Xu, Good job!”
副总监老马说:“先黑再洗白,老板,说得对,Boss, You r right, that is smart!”
当天,徐智超从天堂掉下地狱,又从地狱爬到天堂。他担心自己的这次乌龙事件,差点让他完蛋了,连工作都保不住。
没想到,这次意外的宣传获得了全球大老板的欢心。
当天,徐智超升任中国区总经理,他做的第一件事,是遣送Amanda回家。
当然,Amanda回的是他的家。




4
初到魔都


李正住在武康路上的某个普通居民区,用他的话说,是高档地段的贫民窟,但他喜欢这里附近的环境,在2003年的时候这条马路还很安静,像一个素面朝天却优雅绝伦的女子。
他租下的单元是三楼的一室户,改造得有些古怪。你们知道老房子有的时候,房型都很尴尬,改造之后就出现了种种奇葩房型。
抽水马桶单独占了一个小间,在房间之外,要穿过一个小走廊,那个小间也单独配了把钥匙,里面可打开,外面可以锁,也可以不锁。李正大多数时间是不锁的,但有时候,为了证明钥匙的存在感,他偶尔也会锁一下。
有段时间楼上总能听到女子在叫床,夏天的晚上,李正燥热难安,黑暗中,他起身走到窗前,幻想着楼上的女子长什么样,能发出这样的声音。
基本上每到半夜两点,楼上总是会响起叫床声,长此以往,楼上就算不叫,李正也会醒来,走到窗前看着窗外,偶尔听到小区对面传来叫床声,仿佛响彻了整个徐汇区。在这样的时候,他思念起初恋,并且觉得,假如有个女朋友也不错,他不想再痴痴等待,可是他没办法。
三楼的隔壁是个被包养的女孩,眉眼中流动着春情,这是李正后来才认识、才知道的。如果早知道的话,或许还可以去勾搭勾搭,可是他总是后知后觉,总是等到来不及才开始。
出走廊右拐的那间,住着是一个寡居的老太,看到李正就亲切地叫他:“小李啊,进来坐坐伐啦?”李正经常帮她带些垃圾去楼下扔,长此以往,两人就变得很熟,老太很单纯且慈祥。
有一天早上,李正去上班的时候,看到老太和楼上一个女子在对话。
女子:“阿婆好啊~”
老太:“长远没看到,侬好伐啦~”
李正不经意地瞥了女子一眼,这时候女子也注意到他,同样的看过来,原来是个少妇,媚眼如丝,面容忧伤哀婉,有一种超越时光的美,她的眼神很熟悉,不知道在哪里见过。
李正走在路上,越想越觉得这个少妇肯定是住在他楼上的那位,想着想着不觉痴了。
他的楼下住着一个疯子,脸上总留着血,好像自己抓破的,经常在小区门口发呆。某一次,浴室漏水到楼下,二楼跟他交涉,他才发现那疯子就住在楼下的那个房间,还有他哥哥和他住在一起。
李正和武康路有点缘分,他的第一家广告公司就在不远处。刚毕业进入广告公司,社会人对他来说就像疯狂的马戏团,每天加班到半夜,偶尔早下班,他沿着复兴西路踟蹰而行,走到武康路的时候,他停下来,感觉来到了一个让他彻底安静的所在,这里的空气有他熟悉的香味。
他的第三家公司是家香港有名的地产公司,公司派他外出调研“扫楼”,他也会不知不觉地走到武康路,停下来。
就像旧约里,犹太人走到耶路撒冷,发现那里是个有牛有羊,有蜂蜜和奶油,青草肥沃的地方,于是他们不走了,在这里建起了都城。
李正走到武康路也一样,他哪里也不想去了,于是就一直住在此地。
立冬来临的时候,空气多了一些伤感,这天楼上有刚出生的婴孩啼哭,三楼的阿婆去世,二楼却有人结婚,小区的大门口放着鞭炮,不知道是喜还是悲。
某一天,李正半夜里想大便,他走到小间发现锁住了,并且找不到钥匙。小区外面有个公共厕所,但是晚上不开。
李正脑子一转,忽然看到厕所的窗开着,好像可以从窗台上爬过去。这样的事情,他童年经常做,喜欢在脚手架上攀爬。
可他已经是20多岁的大人,这样爬过去,被人看见还以为是贼呢。
但是总要上厕所啊,情急之下,李正打算一不做二不休,刚好四下无人,从阳台爬过去算了!
于是,李正轻手蹑脚地爬上阳台,左手伸手抓住厕所间窗台的钢条,他的腿长,轻轻一纵就踏在了厕所的窗台上。
凌晨两点的夜晚,楼上仿佛传来了叫床声,而李正刚好卡在三楼的外墙外,打算从阳台攀爬到他的厕所。
“嘿!”一个友好的声音向他打招呼。
李正转头一看,有点惊诧,居然是蜘蛛侠也在墙上攀爬。
李正没法伸手打招呼,他挤出笑容:“你好,原来你也在这里啊~”
蜘蛛侠:“是啊,好巧。”
“最近怎么样啊?”
“唉,别提了,老样子,白天工作,晚上出来爬一爬,苦逼啊。”
“要不进来喝杯咖啡?”
“下次吧,我还有任务在身,下次我一定拜访。”
“好吧,回见哦~”
李正告别了蜘蛛侠,他也像蜘蛛侠一样轻巧地爬进了厕所,蹲下来做那件重要的事情,不禁如释重负地喘了口气。
第二天的早上,李正照例去晨跑,回屋的时候,突发奇想,他想去四楼看看那个女子。
他拾级而上,来到楼上,却看到楼道间的标识5。这下他大惊失色,从楼上楼下又走了一圈,原来这栋楼,并没有4楼。
或者说,从昨天晚上开始,4楼消失了。




5
五绝惊雷


三月江南,垂柳如丝,树下站着一个少年,树旁站着一个巨人。
白衣飘飘,少年的身姿像一根标枪,傲然矗立风中。
巨人向前俯身道:“少爷,薛家寨就在前方,三里路遥。”
少年名叫张作乐,发出了一声轻轻的咳嗽,道:“敖甲,附近的村民你已经安置了吗?”
巨人敖甲恭敬地说:“是的,少爷,动迁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呢,费了我们不少银子,这附近有三个村,王家村,李家村,蒋家宅,都已经空无一人了。”
张作乐看着前方,面无表情地说:“辛苦了,这也是不得已,我这天残掌实在太过霸道,一旦使出十级功力,不但风云变色,大地呼啸,植物枯萎,附近的村庄都会瞬间消亡,为了减少人员伤亡,也只能想出动迁这一招了。”
敖甲道:“少爷宅心仁厚,小的十分敬佩!”
张作乐的眼前仿佛浮现了三十年的血案,他的父母双亲、家丁共一百八十人,被薛惊雷和手下屠戮殆尽,一个不剩,而他从小体弱多病,事发那天,管家敖甲带着三岁的他在少林寺看病,才躲过此劫。
消息传来,少林寺长老无心命手下罗汉堂武功第一的悔能禅师带张作乐连夜赶往西域,交给好友绝寰帮帮主澹台灭坤一手带大,并传以武林中人梦寐以求的绝学“天残掌”。
张作乐缓缓说道:“三十年了,薛惊雷这老贼也该正法了,这三十年来我苦练武功,恨不得吞他的心,喝他的血,为了报仇,我这个武功需要每天让蝎子和水蛭吸噬手心,不知道吃了多少苦,终于让我等到这一天。天残掌的罡气一旦发出来,就再也收不回,你若是在旁,也将顿时毙命,敖甲,你要不先回去吧。”
敖甲肃然道:“我这条老命本来也是老爷子救的,本该和薛老贼拼死一搏,但这么多年,我为了寻找少爷,等少爷回来,才苟延残喘这么多年,现在看到少爷学了这么厉害的武功,小的欢喜得紧,小的命也是捡来的,我只要看到薛惊雷在少爷掌下毙命,我也心甘情愿,含笑九泉了!”
张作乐点头道:“既此,也罢,那你就跟随我吧。大敌当前,我顾不得你,那你自己照顾自己吧。”
敖甲:“诺。”
琴声悠悠,飘渺穿过亭台楼榭,若非人间。
紫衣男子垂首抚琴,仿佛陷入了回忆,音乐声中全是思恋,瞬间与永恒的纠葛,一念无明。
无声无息间,他的身旁多了一个少年,雪白的衣袂风中飘动,没有一丝杀气。
紫衣男子也不抬头,只淡淡说了声:“你来了。”
少年:“我来了。”
男子:“你是怎么进来的,我这寨子里三层、外三层都是护卫,共三百名死士,外院到内宅须经过石室秘门,无数道机关,每触发一道机关,都会射出无数毒箭,所以我不明白你是怎么进来的?”
少年:“既然来了,就不要问。”
紫衣男子抚须哈哈大笑,道:“想不到时隔三十年,你还是来了,你知道我一直在等你么?”
少年张作乐道:“你等不等我,我都会来。薛惊雷老贼,今天就是你的祭日。”
薛惊雷似笑非笑地说:“这么多年,你的一举一动,都在我的视线范围内。别以为你天残掌练到十级,就能拿下我。天残掌在我眼里,只是皮毛末技而已。”
张作乐脸色微沉:“既如此,让你见识一下。”
薛惊雷笑道:“慢!良宵漫漫,你既然等了三十年,也不用急于一时。我且要问你,我的琴艺如何?”
张作乐道:“阁下的琴艺已臻化境,堪称飞花伤人,落叶穿石,就算是飞鸟途经,也会被你的琴声所颤动心弦。”
“那么你听了有何感受?”
“我本无心,无心即无情。你的琴声,伤不了我分毫。”
“哈哈哈哈,有道是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我薛惊雷今天也算遇到知音,不枉醉心音乐一辈子!”
“我来不是为了和你切磋曲艺,薛老贼,拿命来吧。”
“等一等,我薛惊雷人称薛五绝,琴棋书画,外加另外一绝。这辈子要不是爱好太多,我的武功早就称霸宇宙了。你不想领略一下,我的其他几项绝学么。”
“不想。”
薛惊雷眼波流转,道:“这样吧,你让我展示一下,这样我死也瞑目了。”
张作乐顿了顿,叹了口气,说:“也罢,你给我快点展示吧,谁叫我也是棋迷呢,今夜就让你死得明白,死得服气!拿棋来吧。”
薛惊雷拍拍手,十二个美若天仙的裸体少女鱼贯而出,把棋具摆开,并焚香奉茶。
张作乐也不惧茶中有毒,举起杯一饮而尽,他曾在西域奇遇,吞服神兽的心肝,已练就金刚不坏、百毒不侵之躯。
薛惊雷在棋盘前坐下来,左手一挥,道:“请。”
这棋盘是天竺紫檀制成,黑棋由南洋黑珍珠磨成,白棋由高昌国琥珀打磨。
张作乐取一颗黑棋,轻轻放在棋盘的角上“一、一”位置。
薛惊雷微笑道:“从古至今,从未有人第一步走在这个位置。在我国,围棋之技由来已久,一般由座子开局,而一衣带水的倭寇国不设座子,下法更为自由。阁下走在这个位置,显然棋艺之高,无远弗届。”
张作乐淡淡地说:“让你四子都没问题。”
薛惊雷拿起琥珀做的白棋,忽然轻轻一握,白子在他手中化为齑粉,飞扬洒落在棋盘上。
在棋盘上纵横阡陌之间,白色粉末在他信手挥洒间,形成了一副山水画,下方隐隐约约,波浪起伏,轻舟摇曳,鱼戏其间。
张作乐道:“阁下丹青造诣惊人,足可流芳百世。不过,今天我不是为了欣赏你的画功而来,你还有一项书法,以及另外一手绝技,赶快展现下吧,时间也不早,你该下地狱了。”
薛惊雷手里忽地多了一枚烟花,他用火点起,往天空上随手一掷。
烟花在天空绽放,所到之处,形成一串书法。
赫然是四个字“得饶人处”,铁钩银划,曲水流觞。
张作乐抚掌道:“好字,好字,没想到你的字比王羲之还潇洒,境由心造,如果不是你我有血海深仇,我们肯定可以是好朋友。虽说,得饶人处且饶人,但我偏偏饶不了你。时间不早了,你表演完了吧,该我出手了。”
薛惊雷忙道:“罢了,罢了,没想到我这四绝也没有让兄弟止步,这样吧,你等我十分钟,我给你展现下最后一绝!假如你还不服气,我愿打愿挨,死而无憾。”
张作乐面无表情道:“去吧,快去快回!”
十分钟,薛惊雷手执一盘点心缓缓走出,原来是四枚油炸臭豆腐。
张作乐不耐烦地举箸夹了一块,放在口中咬了一口,只觉芬芳肆意,齿颊留香,他情不自禁地把四块臭豆腐一口气吃光了。
吃完,良久,张作乐叹道:“想不到你的厨艺这么好,有这么好吃的臭豆腐,我这辈子从未吃过如此美味……我想,再来一碗行吗?”
薛惊雷笑道:“不要说一碗,天天吃都行。不瞒你说,三十年前那桩血案的真凶是我的弟弟薛惊云,他老是打着我的招牌,犯下种种罪孽,要不是他武功太强,我早就想击毙他了。既然,今天等到了兄弟你来了,以你我合力,打败他尚有一丝希望。”
张作乐道:“我在你的书法中看到了你的心,若非坦荡君子,不可能写出这么好的字,我已确信,你不是凶手。”
薛惊雷和张作乐四目相对,笑声响彻云霄。
【推广大师(黄马可短篇小说精选|推广大师(黄马可短篇小说精选 x5)】是夜,两人将薛家寨一把火烧了,熊熊火焰在他们背后升腾。他们骑着白马,向着无边的黑夜飞驰,绝尘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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